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自拍保命

自由電子報 - 碩士生當酒女 與客4P謊報輪暴



新聞給我的感想是...自拍可以保命。

那三人可是面臨刑法222條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且偵查審判期間就足以讓人身敗名裂。以後要做那檔事,恐怕不是要自拍,就是要找公正第三人當見證,證明不是用強暴、脅迫、恐嚇、藥劑、催眠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跟對方嘿咻。

看底下這新聞...
自由電子報 - 7年冤 小沙彌控性侵 新超峰寺住持無罪定讞

人一生有幾個七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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