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國外突然又冒出富士康的「不自殺協議」或「不自殺承諾」的新聞,但一年前有出現過說...
Mail Online - Workers in Chinese Apple factories forced to sign pledges not to commit suicide
GIGAZINE - iPhoneやiPadを製造するFoxconn、相次ぐ自殺を受けて工場勤務者に「自殺しない」という誓約書に署名させる
新浪網 - 富士康逼員工簽不自殺承諾
去年5月的新聞
自由電子報 - 不自殺協議書? 郭董指示收回
朋友貼給我的,有法律從業人員認為這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寫誌樓 - 不自殺協議
不過我問了我的老師,老師說協議要人自殺是違反公序良俗,但要求不要自殺可能不會違反公序良俗。
2 則留言:
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phoenixtv/20100526/04261474572.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965e990100ir58.html
個人覺得第一個連結內容是不是有點矛盾呢?即然契約是無效,何必提契約相對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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