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4日 星期日

修法感想...

facebook 一起讀判決 - <酒駕的立法> (3月21日下午5:43)

感覺八成看到底下寫的會不愉快,沒想看別點開...


看到道交條例的修法,再想到之前那個幫家人送貨因而疲勞駕車撞高級進口車的新聞,就覺得為何社會反應反差如此大?

難道被認定為"孝子"就可以不能安全駕駛?

有朋友就回我...
"孝子" 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以後可以在憲法上明文「經鄉民、記者認定為孝子,犯刑法或特別刑法之罪者,不罰」。
=_=


社會演變與政經情勢發展,有意無意地造就了 "國罪" (酒駕、性侵、毒品...)。大家應該要能認知並要避免踩到這些紅線,因為這是滑坡的起點。犯了國罪,有可能被排到社會邊緣,未來也許被迫要反覆犯罪才能生活下去,或是為了進監所而犯罪...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