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賣場連坐處罰?

聯合新聞網 - 連坐法…賣場出售混米 應負連帶責任

這是好一陣子之前的新聞,對照最近的油品事件,好像就沒說打算想修法讓賣場一起被罰的聲音。

跟大賣場做生意,他們動不動就會對供貨商說,別家公司給這價錢,為什麼你們不行。如果不配合降價供應,很可能訂貨量會被砍,不然就不叫貨。

或許賣場有些責任,但這方面在公平交易法就有規範,難道出事就推定賣場就是濫用強勢市場地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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