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網路標價錯誤又一例

聯合新聞網 - 網友明知標錯價還下單 店家免交車

依報導來看,桃園地院認定網路標價是要約,再透過誠信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去調節,並用意思表示錯誤讓賣方撤銷買賣契約。

不過錯誤的撤銷要表意人無過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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