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聯力的怪公告

在討論區上看到聯力發布了一篇怪公告,內容是說聯力要收回網路通路的商標使用權,如果要在網路上賣聯力產品,需要先經過聯力的同意。

我個人覺得,商品只要取得管道正當,就應該不會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吧 (以真品平行輸入為例),而且這樣也對消費者比較有利,選擇可以更多。但是如果聯力的目的是要限制轉售價格,那聯力就有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聯力 Lian-li 警告在台灣未經授權許可網路禁賣聯力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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