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 星期五

進異性廁所與入侵住居

読売新聞 - 女性トイレ侵入は「おなか痛くて」…男性無罪に
文章寫有去年日本靜岡縣有男性因為被認定無正當理由進入公共廁所的女性洗手間而被依建造物入侵罪 (相當我國刑法 306 條入侵住居罪) 起訴,被告男性在法院上主張是因為男廁無法使用才進女廁的,而最後靜岡地方法院判被告無罪。

看到這新聞比較驚訝有兩個地方,一個是日本很少被起訴被判無罪的,另一個是比較不瞭解進異性洗手間如何該當入侵住居。

難不成日本進異性公共廁所行為該當建造物入侵罪,而被告無罪是因為有正當理由阻卻違法?

查了一下 Google,發現過去日本是一直有進異性廁所被警方依建造物入侵罪移送檢方的案件。
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 「女子トイレ」から出てきた男が逮捕! 「建造物侵入罪」はどんなときに成立するのか

2013 年時似乎也有人反應查不到這樣被判建造物入侵罪。
Togetterまとめ - 女性専用車両と女子トイレ

後來查到別的新聞,原來法院判無罪是因為無法認定有偷窺目的,看來就跟入侵住居無關囉?還有這新聞後面也提到檢方未上訴,無罪確定。
産経ニュース - 女子トイレ侵入の男性無罪、「のぞき目的とは推認できず」 静岡地裁支部

最後,台灣進異性廁所應該沒有被依入侵住居起訴的樣子。
yam蕃薯藤新聞 - 男偷窺如廁 沒「工具」、妨害秘密不成立


P.S.
日本有些新聞網站連結,久了會失效...

其他連結
弁護士法人あいち刑事事件総合法律事務所 - 事件別:その他:住居侵入罪・建造物侵入罪・不退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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